體視顯微鏡在使用時有多個注意事項,以下是六個關鍵的注意事項介紹:
環境條件:
實驗室應具備三防條件,即防震(遠離震源)、防潮(使用空調、干燥器)、防塵(地面鋪上地板)。
電源要求為220v±10%,50hz,且溫度應控制在0°C至40°C之間。
亮度調整:
亮度調整時切忌忽大忽小,也不要過亮,以免影響燈泡的使用壽命,同時也有損視力。
功能切換:
在進行所有功能切換時,動作要輕且要到位,避免對顯微鏡造成損壞。
調焦與物鏡保護:
調焦時注意不要使物鏡碰到試樣,以免劃傷物鏡。
當載物臺墊片圓孔中心的位置遠離物鏡中心位置時,不要切換物鏡,同樣是為了避免劃傷物鏡。
關機不使用時,應將物鏡通過調焦機構調整到Z低狀態。
關機與防塵:
關機時要將亮度調到Z小。
關機不使用時,不要立即蓋上防塵罩,應待顯微鏡冷卻后再蓋,以防火災。
清潔與保養:
使用者要注意保持體視顯微鏡的清潔,特別是光學和照明部分。做清潔時只能用擦鏡紙擦拭,特別是鏡頭要用專業的擦鏡頭的紙擦,動作不能過大。
不能用口吹、用手抹或者用布擦鏡頭。
防止酸性、堿性等試劑流入載物臺或鏡頭上,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應及時擦干。
此外,在使用體視顯微鏡時,還應遵循正確的操作步驟,如先打開電源開關并調整亮度,再將樣品放在載物臺上并用壓片夾固定,然后選擇合適的物鏡和目鏡組合,并通過轉換器調整物鏡的位置。使用粗調焦機構調整物鏡與樣品之間的距離使圖像清晰后,再使用細調焦機構進一步微調。在觀察過程中,可以適當調整載玻片的角度和朝向以獲得更好的觀察效果。使用完畢后,應關閉光源并蓋上物鏡防塵蓋和目鏡防塵蓋,Z后罩上防塵罩。
遵循這些注意事項和操作步驟可以確保體視顯微鏡的正常使用和長期穩定性。